關于購買易制爆化學品的具體要求
關于購買易制爆化學品的具體要求
一、建檔要求
1、對有經營易制爆資質的單位要求:
(1)購貨單位營業執照、危險化學品營業許可證以及證件中所標注有易制爆品名。
(2)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的經辦人委托書、標注經常購買易制爆化學品的品名、規格、用途,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、聯系電話。
2、對使用購買單位的要求:
(1)購貨單位應提供營業執照或相對應的資質,常用易制爆化學品的名品、規格及用途。
(2)法定代表人簽字蓋公章的經辦人委托書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、聯系電話。
(3)在本省易制爆平臺上申報采購,經當地公安局治安大隊審批后,通過本省易制爆網絡平臺打印出易制爆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。憑該證明方可采購。
二、日常管理
1、建檔工作完成后的具體要求
(1)使用購買單位每次購都就出具使用單位購買證明,證明內容就包括,購買的品種、數量、用途。
(2)業務發生后五日內必須填報公安局下發的報表上報公安部門(報表在危化管理系統中下載)。